商標是用於區别自身與他人商品或服務的特定標記。商標的展示形式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顔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經國家或地區的有關部門核准註冊的商標稱為“註冊商標”,受法律的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
商標的特性
地域性 – 註冊商標的法律保護具有地域性特點。
一個在香港註冊的商標只會受到香港法例所保護。註冊商標要在其他國家/地區受到保護,註冊人必須在有關國家/地區進行註冊申請。而且商標在外地被搶註的情況時有發生(在中國常見),因此商標擁有人需要考慮盡早把註冊商標伸延至其他有需要的國家來加以保護。
類别區分 – 目前,商標註冊的類别按《尼斯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所定的類别指引作為參考。但並非在多個地區申請註冊的類别都是一樣的,應按照自身品牌的經營需求和當地的註冊申請要求為基準。
語言性 – 商標的地區性,也體現在商標的語言上。如屬文字商標,當於不同地區註冊時,需考慮翻譯或加入當地語文譯名,例如註冊中國商標,需考量簡體中文,歐美地區需考慮英文,加深當地人對品牌的印象和理解。
註冊申請
商標標誌 – 必須具有顯著性、並圖樣清晰,包括任何顏色、形狀或立體特徵。
商標註冊申請書 – 必須列出使用該標誌的商品或服務的清單。
註冊商標的權利
續展權利 – 各地區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長短不一,但期滿之時只要申請續展,即可對商標予以相同期限不限次數的續展使用。
轉讓權利 – 註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商標擁有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式,將其商標轉移給他人,並由受讓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作為大中華地區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皇家商標® RoyalTM® 旨在讓客戶建立正確的商標註冊觀念,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及全面的商標保障,讓客戶安心構建品牌價值。歡迎聯絡我們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