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戰撞散產業鏈

中美貿易戰由本年七月開始至今已持續五個月,仍未有解決的跡象,涉及雙邊貿易的商家可謂首當其衝的受害者,被增加的關稅及不明朗的前景嚴重影響業務。為減低貿易戰對其的影響,商家們紛紛作出了反應,調整其業務,令兩國之間的商貿產業鏈發生了變化。在知識產權的角度,我們要如何應對以配合產業鏈的轉變?

商貿產業鏈最少由製造、分銷及零售三個環節組成,要有充份的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在三個環節的地區取得知識產權註冊,例如某商品於中國內地生產,香港分銷,於美國銷售,該商品便涉及中國、香港及美國的商標或外觀設計註冊。貿易戰影響最大的是生產及零售兩個部份。

近年中國內地因人力成本上漲,人力密集的生產廠商開始將內地的生產線遷往成本較低的地方,例如柬埔寨、越南等地。本次貿易戰加速了廠商遷移的速度,廠商一方面減低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免開關稅。當生產地改變,產品/商標擁有者應及時於新地區作出註冊,以避免冒牌商品的產生,或當發現冒牌生產時也有較好的法律保障。

零售方面,中美雙方沒遷移的生產商或製造商,因應關稅,需要更改銷售規劃,開發新的銷售地區。當銷售地區變更或增加,知識產權擁有者需留意兩點,第一是查冊新地區會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標,如有近似商標應及早考慮安排,避免直接掉入商標糾紛,擁有者可考慮推翻該已註冊的商標,或修改自家商標才進入市場,避免衝突。當查冊過未有近似商標,第二點是及早註冊,因即使沒有近似商標,並不等於其商標定必可以註冊,每個地區的商標法例有所不同,有機會因觸及某些法例而無法註冊。另一可能是有第三方主觀認為閣下的商標侵害了他的知識產權,而對申請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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