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近年積極倡議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大灣區涵蓋「2區9市」共11地區,包括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目標將整個地區打造為新的金融核心圈、科技產業創中心及國際航運物流中心,面對東南亞各國。
目前灣區仍在籌劃階段,營商者想乘著灣區的優勢,除了於所在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外,需及早完成大灣區內的知識產權註冊,尤其商標註冊,以免令品牌出現知識產權缺口,損失發展機會。
需知道知識產權註冊(包括商標註冊),需一定時間申請審批,並存在不確定性。以商標為例,審核是基於當時法例及比對已註冊商標。按歷史經驗,知識產權法例會隨時間趨向嚴謹。另外,越遲申請,需對比的註冊商標越多,相同或相似的機會越大,被駁回的風險更高。
若後知後覺,待灣區成形後才開始考慮知識產權問題,輕則錯過時機,單是中國商標註冊便需時一至兩年時間;重則無法成功註冊,或已被搶註,嚴重影響發展,造成巨大的業務損失。
要完成灣區的知識產權或商標註冊,令品牌在灣區暢通無阻,需了解當中包括香港,澳門及九個中國內地城市,三個獨立的政府及知識產權部門,營商者必需分別完成香港,澳門及中國內地的註冊。三地的知識產權申請及審批細節各有不同,建議營商者委託熟悉三地知識產權及於三地設有辦事處的代理作出申請,方能最有效地令其商標於三地成功註冊。